曼瑜天雅遭重罚1838万余元,警惕传销陷阱!

4月21日,成都市“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暨“铁拳”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布了成都市“春雷行动2022”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广州曼瑜天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案”上榜。会上不仅公布了该公司的传销行为,还透露了曼瑜天雅因此收获千万罚款的详情。

据媒体报道,2021年12月,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080393.2元、罚款130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主营产品“曼瑜天雅童颜喷雾”的广告语“曼瑜天雅童颜喷雾,一瓶替5瓶,喷了不后悔!”经常在社交媒体上亮相,并获得了大量的好评。

天眼查信息显示,广州曼瑜天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罗南芬,注册资本1200万元,但实缴资本为0。其经营范围广泛,包括化妆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等。公司主打产品“曼瑜天雅童颜喷雾”的广告语中,强调了其产品的多重功效,并受到消费者的普遍好评。

然而,2021年7月23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发现该公司在销售化妆品过程中,采取了“认购一定数量产品成为会员,取得发展其他会员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进行计酬”的经营模式,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局于2021年8月2日进行立案调查。

据相关报道,该公司将代理商划分为五个层级,参与者需缴纳不同金额以取得加入和发展会员的资格,并获得相应数量的商品。不同等级的会员拿货价格不同,推荐平级会员可获得推荐奖,被推荐的会员每次进购商品,推荐会员都能获得推荐奖。此外,公司还设有团队销售奖,根据团队业绩销售数额给予一定的销售金额奖励。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传销行为。因此,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080393.2元、罚款1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如何区分化妆品的“经营型传销与诈骗型传销”,有律师指出,经营型传销是为了销售商品赚取合理利润,而诈骗型传销则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核心区别在于化妆品作为传销活动的媒介是有价值的商品还是无价值的传销道具。同时,还需要审查在传销的过程中是否产生价值。经营型传销中,商品流转的过程也是价值传导的过程,而诈骗型传销则只产生高额返利而不产生其他价值。

总之,传销和变相传销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我们应该警惕并避免陷入传销陷阱。如遇到可疑的传销行为,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