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文使用争议,本土化与汉化如何平衡?

在马来西亚的华人社会中,关于华文的讨论总是充满了敏感与争议。想要理性地探讨华文的本土性,往往会被误解为是对中国文化的亲疏态度。因此,关于华文规范的讨论往往容易陷入群体认同与形态的战场,难以就事论事。

不久前,一篇关于“华语用词规范”的文章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马来西亚的广泛议论。原意是想对小学生的遣词造句提供建议,不料在网络上引发批评声浪,最终迫使发布者删帖了事。为何这篇文章会引发如此大的反响呢?

首先,该“规范”否定了许多马来西亚华人习惯使用的华语词汇,认为它们是“口语”,不适合用于写作文。所提倡的“规范性词语”则以中国常用词语为准,这冲击了人们的常识和语感。例如,“巴刹”、“脚车”、“幼儿园”等词语在表中被列为“不规范”,让马来西亚华人感到莫名其妙。

其次,人们质疑该补习班选用的“规范标准”。认为制作的规范表格过于主观,未经过严谨的考证。尤其发现不少列为“不规范”的本土词汇,如“一路来”、“巴士”、“戏院”、“返工”,其实都有收录在中国编辑的《汉语大词典》之中。于是质疑其所谓的“不规范”定义何在?

其实,关于马来西亚华文规范化的问题,一直在当地华语文工作者中受到激烈的讨论,甚至在报刊上进行公开的交锋。话题的焦点主要围绕在一个问题上:马来西亚华文是否需要跟随中国的规范?

赞成者强调,马来西亚华人的口语表达及词汇深受方言的影响,若不形成或跟随一套统一的标准,除了会降低书写水平,也会使得马来西亚华人无法与其他华文世界社会对话。其次,认为毕竟华文发源于中国,因此跟随“文化母国”制订的规范体系理所当然。

反对者则认为,有些本土产物无法使用中国已有的词汇来诠释,而且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已有了约定俗成的词语及表达方式,如“甘榜”(意即“村庄”)、黄梨(菠萝)、大红花(木槿花)、胡姬花(兰花)、兰卡威(兰卡威岛,用“浮罗”来译“岛”)、“你走先”(即“你先走”,受方言影响)、地名对“峇”字的使用偏好(如“哥打峇鲁”)等。照搬中国的词句没必要且还会水土不服,这样反而会使语言失去生命力及灵活性,因此主张具有马来西亚特色的华文应该存在。

由此衍生的一个问题是,是否有人去推进这样的工作?我们知道中国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来负责文字的规范工作,那是否有人去搞所谓马来西亚的华文规范?其实还真的有,那就是“马来西亚华文规范理事会”。

据“马来西亚华文规范理事会”多年未更新的官网及负责人的专栏文章所述,早在1997年,华人社会便认识到本土华文的规范工作非常重要,便成立了由民间主导的“马来西亚华文规范工委会”。后来该组织在2003年解散,另组“马来西亚华文规范理事会”,交由马来西亚国家新闻部接管,并于2006年转交由教育部负责,由应届教育部副部长(多为华裔)担任主席,至此成为“半官方”性质的组织。该会成立的宗旨是为了“统一马来西亚国内各个政府部门、地方及非华裔领袖之中文名字”,鼓励与督促马来西亚华人使用该组织订立的华文词汇。

尽管马来西亚华文规范理事会创办以来出版了多册《华文译名手册》,对华文词汇及译名进行规范,看似对中小学的教学及华文媒体有一定的影响力,但事实上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由于华文不是马来西亚的官方语言,没有任何的行政权力与资源来贯彻规范华文的执行,使得该组织在华人社会缺乏影响力,最终规范工作沦为自娱自乐的行为。再者,也是该机构最为学界所诟病的,是相关文字规范工作非常不严谨,如在某些时候坚持采用本土的译名,却在另一些时候呼应中国的译名。

马来西亚的华文教育未来应该怎么走呢?主流普通话与当地多样的华人文化该如何共存?未来马来西亚的华文文规范之路,也许仍需在华人社会中进行更多的对话,来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