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多次早退1分钟遭开除,法院裁决引关注

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园人民法庭,一起因“早退1分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陈某于2022年2月21日加入武汉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明确陈某需遵守公司的《员工手册》。该手册中明确规定,年度内累计迟到、早退达6次及以上者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并可能面临开除。

然而,在2022年12月6日,陈某收到了来自公司的辞退函。函中列举了他五次早退的情况,累计达到6次,因此公司决定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

监控录像显示,陈某确实在中午12点前1分钟左右离开工位。但陈某认为,公司对于“早退”的认定标准模糊不清,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因此,他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未支付的年休假工资。

东湖高新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陈某确实存在提前离开工位的情况,但将提前1分钟离开认定为“早退”显然缺乏合理性。此外,公司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从未对陈某的早退行为提出异议,却在最后一次性提出解除通知,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不当的。因此,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陈某赔偿金。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生效。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企业在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时,需要明确、合理、公正,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同时,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也需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