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党内法规,围绕党的纪律要求开展工作,主要聚焦党内事务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而监委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04产生形式不同
纪委是由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委批准。而监委则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05实施主体不同
纪委的实施主体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中央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地方各级党委有对应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人员是纪检干部,通常是中共党员,严格按照党内的纪律检查工作程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来履行职责。而监委的实施主体是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监察工作人员通过法定的监察程序依法履行监察职责。
二者的关系:
01相互协作、有机统一
纪委和监委实际上实行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合署办公模式。尽管它们在工作中有各自的侧重点,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又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我国严密的监督体系。
02职能上相互补充
虽然纪委和监委的工作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它们在职能上又相互补充,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履行纪律检查职责,又履行监察职责,使得监督范围更加全面,从党内到党外公职人员实现了监督全覆盖。这种合作模式有效地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整合了监督资源,增强了监督合力,提升了监督效能,有利于更加精准有效地惩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