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周六,下午两点半,徐州泉山大队民警正在中山南路云龙山岗执勤,发现一辆福特车没有放置保险标,于是呼叫前方解放桥岗进行检查。
驾驶员李某配合地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但当民警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却发现事情并不简单。民警发现李某递过来的行驶证上,字体异常,判断这辆车的行驶证有造假的嫌疑。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称车是在安徽合肥买的,行驶证上写的车主是其本人。但民警查询后发现,这辆皖A车号的福特车车主姓徐,行驶证上的车架号虽然和现场车辆上的相同,但和警务平台上的信息不一致。种种迹象都显示,这是一辆套牌车!
李某无可辩驳,承认自己使用的行驶证和号牌是自己花了几百元在网上购买的。这辆福特车真实号牌为陕A车号,车主为西安一家汽车租赁平台,车牌、行驶证都是假的!
民警按规定将车辆扣留,告知李某前往泉山交警大队处理。经确认后,如果李某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均系伪造,李某将面临20日的行政拘留,并处6000元罚款,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如果您的车牌被套牌了,带驾驶证行驶证到交警支队西大厅或行驶证登记地址所在交警大队申请复议,交警部门会根据违章照片等信息判断及时做出处理。如果市民遇到套用自己号牌的车辆,应立即报警,配合交警部门查获套牌车辆。
使用伪造驾驶证和伪造机动车号牌的,都是违法行为。使用伪造驾驶证的,处15日以下拘留,驾证记满12分,并处3000元罚款。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同样处15日以下拘留,驾证记满12分,并处3000元罚款。
车辆号牌被套用,不仅干扰交通秩序,有安全隐患,如果违法行为录入,更会侵犯原车主的利益,给真正的车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市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了逃避电子眼而使用套牌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