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49年行政区划沿革
1949年3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驻济南市。
1. 鲁中南行政区的第一、二、四、五、六、七专区分别更名泰山、沂蒙、尼山、台枣、滨海、泰西专区(1949年7月25日批准);
2. 渤海行政区的第一、二、三、四专区分别更名沧南、泺北、清河、垦利专区(1949年7月25日批准);
3. 1949年9月29日济南市特别政府成立,为省辖地级市。下设第一至十一区;
4. 1949年6月2日青岛市解放,成立人民政府、改为省辖地级市,下设市北、市南、台西、台东、四沧、李村、浮山等7区;
5. 设立张店市(县级),以桓台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6. 设立长山岛特区,由蓬莱县析置;
7. 设立潍北县,以潍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8. 设立潍南县,以潍县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
10.撤销沙河镇,并入潍南县(1949年8月);
11.撤销胶高县,分别并入胶县、高密县(1949年8月);
12.昆山县更名为梁山县(山东省);
13.威海卫市更名为威海市。
备注: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通令成立平原省,8月20 日平原省正式成立,驻新乡市。聊城、菏泽、湖西3专区划入平原省。1952年11月15曰撤销平原省,以上3专区划归山东省。
二、1950-1952年行政区划沿革
1950年
1. 撤渤海、胶东、鲁中南行政区及其所辖的15个专区和省直辖的淄博工矿特区,设滕县、临沂、泰安、沂水、德州、惠民、胶州、莱阳、文登、淄博10个专区(政务院1950年5月9日批准);
2. 潍坊市由昌潍专区管辖;济宁市由滕县专区管辖;新海连市由临沂专区管辖;淄博市、张周市由淄博专区管辖(政务院1950年12月6日批准)
3. 烟台市升格地级市,下设第一至第五区;
4. 昌潍专区由益都迁驻潍坊市(1950年5月25日);
5. 撤海滨、平北、招北、莒北、牙前、潍南、莱西南、莱东、五龙、麓水、赵镈、河西、齐禹、济北、东海、惠济等17县及枣庄、湖区2办事处,设莱阳等 5县,撤张店、周村、威海、博山、石岛、羊口、龙口7县级市,设淄博、张周2县级市;
6. 竹庭、淮安等2县分别更名赣榆县、潍安县;
7. 潍坊市降格县级市,由昌潍专区领导;
8. 济南市第七、八、九、十、十一区分别改设郊一、郊二、郊三、郊四、郊五区。
1951年
1. 撤威海县、复设县级威海市(1951年3月);
2. 复设济宁、东海2县(政务院1951年6月16日批准),设济南市郊六区(1951年4月17日);
3. 撤烟台市第五区;
4. 青岛市撤四沧、浮山、李村3区,设四方、沧口2区(内务部1951年8月16日批准);
5.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
1952年
1. 撤蒙山、铜山、益临、益寿、潍安、陵县6县;
2. 设县级羊角沟区,设徐州市七、八、九、十区和贾汪矿区;3.泰宁、平南、临城3县分别更名徂阳、蓼兰、薛城县;
4.惠民专区由惠民城关迁驻滨县北镇;
1952年跨省区划调整情况
1.1952年山东省徐州市和滕县专区丰县等4县,临沂专区新海连市和赣榆等3县划归江苏省;
2.1952年撤平原省,所属聊城专区及其14县、菏泽专区及其7县及湖西专区及其7县划归山东省;
3.1952年河北省恩县等3县划归德州专区,临清,馆陶2县和临清镇划归聊城专区;
4.1952年山东省东光等6县划归河北省。
三、1953-1960年行政区划沿革说明
1953年
1.撤淄博专区,设地级淄博工矿区,辖淄博、张周2市及博山、淄川2县,其余分别划归惠民、泰安、昌潍3专区;
2.撤沂水专区,辖县划归临沂、胶州2专区;
3.滕县专区更名济宁专区,并迁驻济宁市;
4.撤栖东、平东、平西、潍北、丘南、寿南、胶河、莒沂、兰陵、白彦、章历、南旺12县;
5.设微山县;
6.滕县专区平邑县划归临沂专区,泰安专区汶上县划归济宁专区;
7.青岛市崂山办事处更名崂山郊区。
1954年
1.撤淄博工矿区及所辖的张周、淄博2市和淄川县,设地级淄博市,下设张店等7区,原工矿区的博山县划归昌潍专区;2.设石岛县;
3.临清撤镇设县级市;
4.撤羊角沟区;
5.撤济南市第二区和郊六区,第三、四、五、六区分别更名第二、三、四、五区。
1955年
1.撤淄博市昆仑等3区,设淄川区;
2.济南市第一、二、三、四、五区和郊一、二、三、四、五区分别更名历下、泺源、天桥、市中、槐荫、黄台、北园、段店、药山、玉符区。
1956年
1.撤文登专区,辖县划归莱阳专区;撤胶州专区,辖县划归昌潍、莱阳、临沂3专区;撤德州专区,辖县划归聊城、惠民2专区;
2.撤鱼台、长山、凫山等24县;
3.长山岛特区改设长岛县;
4.撤烟台市第一、二、三、四区;
5.济南市撤泺源区,北园、黄台、段店、药山、玉符5区合设郊区;
6.泰安专区泗水县划归济宁专区。
1957年
撤淄博市洪山区。
1958年
1.撤泰安专区,辖县划归聊城专区和济南市;撤菏泽专区,辖县划归济宁专区;
2.烟台、淄博2市降格为县级市;
3.莱阳专区更名烟台专区,惠民专区更名淄博专区;
4.撤泰安、博山等31县,聊城、临沂2县撤县设县级市;
5.设县级泰山市和县级孤岛人民公社;
6.城武县更名成武县,泰山市更名泰安市;
7.撤济南市郊区;
8.惠民专区乐陵等4县划归聊城专区,昌潍专区胶县、胶南2县及莱阳专区即墨县划归青岛市。
1959年
1.复设菏泽专区;
2.济南市设市东区,撤市中区。
1960年
1.峄县撤县设县级枣庄市,菏泽撤县设县级市;
2.设县级新汶市和牟平、垦利、平阴3县;
3.撤孤岛人民公社和东平、长清2县;
4.聊城专区肥城县划归济南市,乐陵、临邑2县划归淄博专区;济南市平阴县划归菏泽专区;
5.商河县更名乐陵县。
四、1961-1964年行政区划沿革
1961年
1.撤淄博专区,复设惠民专区,辖惠民、沾化、无棣、博兴、邹平、广饶、垦利、桓台、高青、利津、阳信、滨县12县;2.复设泰安专区,辖泰安、新汶2市及章丘、莱芜、新泰、宁阳、肥城、长清、平阴、东平8县;
3.复设德州专区,辖德州市及夏津、平原、齐河、临邑、乐陵5县;
4.淄博、枣庄2市升格地级市,淄博市辖张店、淄川、博山、周村4区,枣庄市辖齐村、台儿庄、峄城、薛城4区;
5.复设长清、滨县、沂南、馆陶、临沭、禹城、陵县、武城、济阳、商河、莘县、阳谷、东阿、定陶、嘉祥、黄县、莱西、乳山、福山、桓台、高青、利津、阳信、潍县、临淄、东平等26县;
6.撤崂山郊区改设崂山县;
7.滋阳县更名兖州县;
8.撤济南市市东区,设市中区;
9.青岛市即墨县划归烟台专区,胶县、胶南2县划归昌潍专区。
1962年
撤青岛市台西区。
1963年
1.聊城、临清、菏泽、临沂、泰安5县级市撤市设县;
2.复设长岛县;
3.河南省的东明县划归山东省菏泽专区。
1964年
1.复设鱼台县,以金乡县的鱼城、李阁、王庙、老寨、谷亭、王鲁、相里、罗屯8公社为其行政区域,驻地谷亭;
2.撤寿张县,分别并入阳谷县和河南省范县。
五、1965-1972年行政区划沿革
1965年
1.复设济宁县;
2.县级新汶市撤市设县。
3.河北省宁津县建制及其770个村划归山东省,其余地区划归河北省吴桥、东光2县,河北省东光县13个村划归山东省宁津县;
4.河北省吴桥县75个村划归山东省宁津县,75个村划归山东省陵县;
5.山东省武城县运河左岸的244个村划归河北省故城县,河北省故城县甘泉村划归山东省武城县;
6.山东省临清县运河左岸的299个村划归河北省;
7.山东省馆陶县建制及其卫河左岸的248个村划归河北省,其余地区分别并入临清县和冠县;
8.河北省庆云县建制及其349个村划归山东省,河北省盐山县11个村划归山东省庆云县;
9.山东省无棣县51个村划归河北省。
1969年
临淄县改设淄博市临淄区。
1971年
山东省临沭县20个村划归江苏省赣榆县和东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