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中国发布野马商标侵权声明

2018年7月9日,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首页(https://www.ford.com.cn/)郑重发表了关于野马商标侵权的声明,并向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了诚挚的歉意。声明指出,公司在过去的广告宣传中使用了“野马”这一名称,侵犯了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该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为此,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承诺将采取措施消除这一影响

声明原文

野马商标侵权声明

我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承认在部分广告宣传中使用“野马”的行为侵犯了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该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现特声明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响。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事件回顾

2016年2月,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美国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车型MUSTANG的中文名(福特野马)与其重名,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

2018年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判决要求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福特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自此,MUSTANG车型将不能再以“野马”对外宣传。

据了解,四川野马汽车早在1986年便已注册了“野马”商标,并且后续还申请注册了多件野马图形或文字商标。而福特“MUSTANG”概念车进入中国后,其中文名“福特野马”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为2006年。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性。希望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能够认真履行判决,消除不良影响,同时也希望所有企业都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结语

关于此次事件的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平台:AutoPie。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为大家带来最新、最全面的报道。

责任编辑: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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